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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技改专项申报启动 百万补助等着你

文章来源:本站人气:877发表时间:2017/6/22 15:00:39

记者从石狮市经济局获悉,根据《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17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石狮市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秘书处,秘书处将统一收集汇总报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

补助时间范围
本次补助时间范围为:项目规定建设期(核准或备案文件中项目建设年限,如文件未明确注明,一般以文件签发日期起2年内)与2015-2016两个完整年相交集的时间部分。申报条件为:项目实施企业为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项目实施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并列入泉州市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项目实施企业(或新建项目的控股投资方)2016年实际入库纳税额50万元(含)以上;项目补助时间范围内购置(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金额(不含增值税、融资租赁费用)在500万元(含)以上。

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为:按补助时间范围内购置(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列入当年度泉州市产业龙头企业目录的龙头企业实施的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补助金额上浮10%,最高限额为110万元。

申报方式
据了解,市级技术改造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项目实施单位从福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边“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书面申报时,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并于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石狮市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秘书处,秘书处将统一收集汇总报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

详情咨询 石狮纺织服装产业联盟秘书处
电话:0595-88251122 魏诏麟
地址:石狮市轻纺城A区5楼5701
邮箱:ssffllm2017@ssfflm.com

提醒
需要提醒的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一是在申报时限内,项目实施单位有其他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需要验收,尚未验收或鉴定的;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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